以来,社会公众对城市治理和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积极性有了较大提高,相关部门也认真处理群众举报,兑现奖励承诺,其中,市水务局已对3宗符合规定的案件给予了举报奖励,奖励金额共8000元。
近日,市水务局的向记者介绍了一个举报有奖的典型案例:2024年2月11日凌晨,市水务局接到群众举报,称新宝镇清水村乌石垌河段有人盗采河砂。接到举报后,市水务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,凌晨3点左右,执法人员在现场对正在采砂作业的1辆挖掘机和3辆运输车进行了拦截。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取证后,确认该行为属于非法采砂,违反了《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》第十三条。根据《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,市水务局随即将现场的1辆挖掘机进行扣押。经调查,当事人罗某某共装载了约8立方米河砂,计划用于修复自家门前的道路。市水务局按照法定程序对违法当事人李某某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,并没收违法所得2120元。2024年2月26日违法当事人已履行处罚。案件办结后,市水务局对举报此案的群众给予了3000元举报奖励。
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2024年信宜市全年共取缔非法采砂点11个,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盗采河砂案件现场共扣押挖掘机4台,铲车3台,运输车7台,抽砂机1批,立案处罚盗采河砂案件8宗,共作出行政罚款41.11万元,其中3宗是群众举报进行查办的,共处罚16.04万元,发出奖励金8千元。
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对“城镇秩序失管乱象”“基层治理突出问题”“破坏生态环境行为”和“重大生产安全隐患”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进行举报,推动社会共治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,我市城管执法、公安、民政等共十个部门,于2023年联合发布《关于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若干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》,实行举报有奖。举报奖励范围包括城镇秩序失管乱象、基层治理突出问题、破坏生态环境行为、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等共23大项33小项。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12345热线、来信、来访或其他方式向信宜市行政执法部门举报违法行为。举报经查证属实,符合奖励条件的,发放奖励金。